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初级培训班( 滨州站)通知
全省各会员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高校和 大、中 、小学校:
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》和《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中国跳绳(2019-2023年)发展规划》等重要文件精神,践行山东省体育局和教育厅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促进我省跳绳运动的顺利开展,积极推动山东省区域内跳绳普及与提升,服务全民健身,提升高校和中小学跳绳教师及跳绳爱好者的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,有效服务我省学校体育工作。进一步提升滨州市区域跳绳教师、高校大学生及跳绳爱好者的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。经研究,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8—19日在山东省滨州市举办“2021年山东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初级培训班(滨州站)”,请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培训规程(在遵照疫情防控的前提下)做好参训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 : 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初级培训规程(滨州站)
附件2 : 2021年全国跳绳等级教练员、裁判员资格认证申请表 (山东专用)
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
2021年 10 月 12 日
附件 1:
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初级 培训规程(滨州站)
为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》,积极推进全国《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等级制度》,不断提高我省跳绳运动的普及与开展,提升我省教练员和裁判员业务水平,推动跳绳运动水平和赛事质量提高,经研究决定,于2021年12月18-19日,在 惠民县全民健身中心 举办2021年山东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初级培训班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
惠民县教育与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滨州市时保雅健身训练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
山东绳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
四、技术支持
全国跳绳运动推广委员会
五、培训时间
报到时间:2021年12月17日
培训时间:2021年12月18日-12月19日
离会时间:2021年12月20日
六、培训地点
惠民县体育中学篮球馆
七、培训对象
山东省内有跳绳教学需求人员、大学生及各地年满18周岁跳绳爱好者。
八、培训内容
(一)全国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等级制度、考核标准介绍;
(二)跳绳的基本知识与跳绳运动数据化管理;
(三)新赛季竞赛通则解读;
(四)速度评分规则与视频练习;
(五)花样赛规定动作的评分细则与视频练习;
(六)速度跳的基本技术与训练方法;
(七)个人绳规定套路初级;
(八)车轮跳花样基础动作;
(九)交互绳花样基本动作。
经培训和资格审核,考试合格的教练员裁判员,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
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颁发的教练员及裁判员等级证书。
十 、 师资介绍
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负责选派国内优秀培训导师进行授课。
十一、培训费用
(一)培训费、物料费及办证费合计800元(证书包括教练员证和裁判员证,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提供;物料包含:规则、计数器、本子、笔、徽章、手环、袋子)。
(二)交通食宿费用自理。
(三)培训及资料费用由滨州市时保雅健身训练中心代收。
对公转账方式:
户 名:滨州市时保雅健身训练中心
账 号:812171001421001874
开 户 行: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胜滨支行
(三)交通食宿费用自理。
十二、培训报名
(一)请所有学员在2021年12月17日前登录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官网(www.sdrsa.com)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。
(二)报名与培训咨询联系
报名联系人:黎老师 15266782000
协会联系人:李老师 15964016278
十三、注意事项
(一) 报名截止时间:2021年12月17日20:00前
(二)报到时间:2021年12月17日
(三)报到地点: 惠民县体育中学篮球馆
(四)培训时穿运动鞋及运动服,按时参加培训。
(五)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购买保险;
(六)疫情期间做好防控防疫工作,要求如下:
1.所有学员报到时要提交身体健康和最近14天的行踪承诺书,出示健康码、佩戴口罩才能进入园区;培训期间,工作人员对进培训场地的学员进行体温测量,超过37.3℃的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地。
2.理论课堂要求学员间隔1米,并佩戴口罩上课。技术课学员间隔1米以上,可不佩戴口。
3.上课场地每天进行消毒通风。
4.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,严格自律,登记往返交通信息,培训期间进行封闭管理,严禁聚集和外出。
5. 限报50人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责任编辑:青草地